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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没有规定,车辆追尾全责必须先垫付维修费,具体看双方协商。一般来说,有以下方式: 1、肇事者垫付相关费用; 2、自行修理支付相关费用,再由肇事者赔偿; 3、在肇事方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由保险公司直接与修理厂结算。
如果已经定过损,垫付以后可以凭相关手续直接找保险公司报销。如果不垫付,对方有可能提起诉讼,可能会增加诉讼成本支出,如果有人伤达不成一致则无论是否垫付都可能会涉及诉讼。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
可以和对方协商,有对方支付;也可以自己先行垫付,事后凭票据向对方主张赔偿
法律没有这么规定,但是如果有条件的,还是建议先行垫付,没有条件的,建议对方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这个主要看你的保险公司情况如果保险公司会把费用直接打在对方的4S或修理厂,你自然不用垫付了,等保险公司就行如果保险公司把钱打给你,然后你再来支付修理费用,就先把费用垫付,等保险公司给你打钱
你全责,对方的所有损失都应当由你方承担,包括维修费。但如果你有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对方的损失应当先由保险赔偿,超过保险限额的部门由你承担。对方维修的费用,你可以垫付,然后拿票据找保险公司理赔;也可以不垫
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一方,都会承担受伤者的医药费,在全责垫付时一般会有一个预付凭证一定要垫付人自己拿着,然后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注意把相关住院费用清单以及医药费发票将由全责垫付的一方进行收管,如果当事人再次到医院进行复查或者就诊
对方全责不垫付的,受害者只能是通过交警队的主办警官出面,为其作出协调,责令肇事方积极面对事故的善后,并且为受害者垫付相关的医疗费用费用。不过为让受害者的损害程度降到最小,如果肇事方在经济方面不存在问题,那么也可以受害者先行垫付费用,积极配合
车祸的医药费,可以由肇事方垫付,在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后,根据肇事方已垫付的费用,相应减除其支付义务;也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属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在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方追偿。也就是说,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