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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需要的犯罪构成有: 侵害了被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以及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工作信誉; 客观方面为对被绑架儿童负有解救义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对被绑架儿童的解救; 主体为对被绑架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要素有: 1、主体是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 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4、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
符合下列要求的,视为阻碍被绑架儿童救援罪: 1、主观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主体为特殊主体; 3、客观上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救援; 4、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
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条件应当有: 1、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及被拐卖儿童的人身权利;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主体为是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 4、
1、侵犯的客体不同。尽管二者都可能同为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然而前罪还侵犯国家机关的声誉。 2、客观方面不同。妨害公务罪只能是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的解救公务,而本罪阻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利用职权,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对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罪的立案标准进行明确规定。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所以可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绑架他人达到勒索他人财物或者其他目的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其处罚办法为: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严重的,依法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绑架罪是由《刑法》第239条规定的,根据该条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获取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等方法,劫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