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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的,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需要证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即可。
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
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的,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需要证明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即
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书面材料; 2.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 3.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劳务关系证据: 1、工资单; 2、各类社保卡,包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等; 3、招工表; 4、劳动局的备案表; 5、工作证; 6、上岗卡; 7、报销凭据; 8、出差介绍信; 10、出勤表
在劳动仲裁中,证人应该出庭接受质证。如果证人不出庭接受质证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该证人的证词不予采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
首先员工岗位,公司一般是不可以随意进行调整的。因为岗位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明确之后,公司也应该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另外,如果公司确实因为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进行调岗,则公司是需要和员工协商的,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公司需要承担一个举证责任证明其调
申请劳动仲裁的争议如下: 1、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争议; 2、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是否合法合理发生的争议; 3、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费用是否合理而发生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
劳动仲裁申请人未按时出庭的,不可以再申请仲裁。申请人收到书面的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照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劳动仲裁委员会按照撤回处理后,申请人重新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不予受理。因此,劳动仲裁申请人无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