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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参与分配时是否优先受偿?

债权人参与分配时是否优先受偿?

2020-05-04 103
普法内容
债权人参与分配时不会优先受偿,债务人破产的,其破产财产应当在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再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偿还,首先是企业所欠的职工工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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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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