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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后,男方借钱举办婚礼的,是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
离婚期间男方借的钱算不算共同债务要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双方共同意思表现而定,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双方共同意思表现而定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借给儿子的钱如果是父母用于共同生活的,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儿子还钱时,可以选择向父或母一方清偿;如果只是儿子找父或母一方借的、且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钱,则属于父或母一方的个人债权,儿子直接向债权人一方偿还即可。
您的这彩礼钱并不是您为您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出借人证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只要你不知情的,可以不认可
判决离婚前发生的就算,但要在合理范围内。
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
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看该笔债务是夫妻共同负债的,还是只有夫妻一方个人负债,毫无疑问,夫妻共同负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个人负债的可能属于个人债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举债,另一方事后进行了追认的,此时不论债务用途,都
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根据以下五种情况具体而定,分别是: 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借时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所借款项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对方承认或债权人
离婚男方给的彩礼不一定需要退还,具体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共同生活的话,同时给付彩礼一方并未出现生活困难等情形,在离婚的时候,男方就不能够要求女方返还婚前给付的彩礼。 第二、如果双方尚未实际共同生活,也就是双方只是名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