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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可以召集股东会会议,同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规范,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对公司的权利能力进行限制的表现有对于经营范围的限制,某些经营行为需要得到行政许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董事对企业的法定义务包括: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等;而监事对企业的法定义务则包括: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等。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法律规定: 1、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监事会的组成及任期。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任期每届为三年; 2、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了监事会的职权及费用; 3、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了监事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董事会具体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股东大会是非常有权力的机构,只有在会议召开时才行使权利。因此,当公司的重大事项需要股东会决策时,必须
法律分析 上市公司董事长的权力如下: 1、召集股东大会;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执行股东大会的
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由此可见,法律只规定了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提出具体办法与条件,所以”副董事长是不是一定就占有公司股份,是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的权利有: 1、知情质询权; 2、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利参加或者指定委托人作为代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依据股份比例或者其他的约定,行使自己的议事和表决权; 3、选举权,公司的股东有权被选举和选举为董事会或者
董事局和董事会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其实区别不是很大。 董事局是使用于特大型企业的集团整体,即总董事长。董事长可以是集团或者是自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主席兼董事长,意思就是它是公司的总董事长,也是一些子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是通过几个董事而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的权利包括表决权、名称登记权、收益分配权、查询权、诉讼权等,具体包括: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退股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