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债权债务同时转移的情形是哪些
债权债务同时转移的情形是哪些

债权债务同时转移的情形是哪些

2021-01-31 114
普法内容
对于债权债务同时转移的情形包括:合同承受,即一方当事人在经对方同意后,把全部的合同权利、义务移转给第三人;以及企业合并,即企业通过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后,原债权债务都归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可以转移债务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可以转移债务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可以转移的债务有合法有效的债务,依法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等,债务转移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转移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移,且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2021-02-22 143
  • 什么是债权债务的转移?债权债务有哪些规定
    什么是债权债务的转移?债权债务有哪些规定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

    2021-12-30 61
  • 哪些债务是不可转移的债务的
    哪些债务是不可转移的债务的

    不可以转移的债务包括:专属于债务人本人的人身性债务;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务;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务等,法律规定债务人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应当取得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2021-10-06 41
专业问答更多>>
  • 债权债务同时转移是双务转让合同吗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是双务合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必须符合以下要件:一是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二是

    2022-06-14 15,340
  • 需要债务人同意的债权转让有哪些情形

    债权转让不需要取得债务人的同意,但是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且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

    2023-10-13 15,340
  • 债务转移的情形是否需要债务人知晓

    需要。债务转移,又称债务承担。是指债务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债务转移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则债务的转让不能有效。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移必须有正当

    2023-11-18 15,340
  • 债权转移形式有哪些?

    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

    2022-10-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务转移中债权人同意的效力与形式 01:01
    债务转移中债权人同意的效力与形式

    债务转移中债权人同意的效力和形式如下: 债务转移经债权人同意生效,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在原合同中的地位承担原合同债务,原债务人不再承担原合同中的责任。 债权人的同意方式既可以是明示的,即明确表示同意债务转移,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也可以

    1,227 15,340
  • 什么是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01:15
    什么是债权债务概括转移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是指债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经过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将其债权与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承受这些债权和债务的债的转移形态。可以进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债务,只能是双务之债,即只能是双方都负有债务、享有债权之债。其转移方

    1,598 15,340
  • 哪些情形下的债权无效 01:19
    哪些情形下的债权无效

    以下情形下的债权无效: 1、依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 (1)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l赖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比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 (2)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例如竞业禁止协议;

    356 15,340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