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怎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别人合作建房手续
怎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别人合作建房手续

怎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别人合作建房手续

2022-12-02 331
普法内容
以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合作建房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有效。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订立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行为无效。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以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合作建房是不是有效的
    以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合作建房是不是有效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划拨方式都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如果与他人进行合作建房的话会被视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而只要被转让方

    2020-01-03 107
  • 分户土地使用权二手房办理的手续
    分户土地使用权二手房办理的手续

    分户土地使用权二手房办理流程是: 第一步,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第二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第三步,找评估公司做评估。这个过程一般

    2024-05-23 13
  • 山庄土地使用建设手续怎么办
    山庄土地使用建设手续怎么办

    山庄土地使用建设手续如下: 1、由窗口工作人员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不予办理,由工作人员说明理由。材料符合要求,发《受理通知书》; 2、经办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项目需要开

    2023-05-26 17
专业问答更多>>
  •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的手续: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

    2022-05-04 15,340
  • 土地使用权手续的制作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022-08-20 15,340
  • 已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合作建房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批准权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投资与他人签订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办理

    2021-10-25 15,340
  • 以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合作建房应承担什么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投资与他人签订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

    2021-10-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算违建吗 01:02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子算违建吗

    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厂房是违章建筑。因为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

    4,895 15,340
  •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该怎么办 00:56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任何人或者单位都不能够侵犯权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当权利人的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那么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可以要求侵害人承担停止侵权,返还

    1,143 15,340
  • 河南土地使用税管理办法 00:55
    河南土地使用税管理办法

    河南土地使用税管理办法具体如下: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辖区内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本办法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济落后地方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提出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但降

    1,116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崔萍律师 崔萍律师

上海国创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企业法律顾问、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5-6412-355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