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不予变更强制措施后是不可以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有逮捕传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由于强制措施是不可变更的,取保候审也包括在内,不能变更。采取取保候审,需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在审查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人民检察
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已没收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嫌疑犯等待审查的案件,等待审查期限到15日为止,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必须通知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在等待审查期满前,应作出解除等待审查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
强制措施不予变更后,不得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拘留、取保候审、居住拘留和逮捕。既然不改变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也包括在内,不能改变。而且取保候审措施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可能被判处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
不能变更强制措施之后,是不能进行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即通常所说的保释。符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如果第一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没有成功的话,对第二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是不会有影响的。 另外,也可以申请审查,就是检察院对被抓捕的犯罪
变更强制措施包括两种,一种是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另一种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有: 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还没有生效的; 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达到法院对其判处刑期时间的; 案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因此,取保候审到期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