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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一)比较常见的离婚后房子分配 1、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
房屋产权证明这就使得农村自建房屋的产权不像城镇私有房产那样明确,对自建房产权的认定也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
房改房在离婚的时候应当这样分割: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以房改优惠价所购的房改房,均应视为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房产,在分割时可由双方协议处理;或者将房改房确定为一方所有,而由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如果所购的房
离婚后如果想变更房产分割协议可以向法院主张变更该房产分割协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
另一方确没有房屋居住的、双方的经济情况,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补偿款后。(5)房改房只具备部分产权或暂不能上市的,对于房改房价值的确定,及一方补偿给另一方相应的房款数额等,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
1.离婚后房产不以实物分割,而以变卖分钱或作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以变卖分钱的方式分割时,可以通过拍卖市场拍卖,也可以通过中介机构等其他途径出售住房,双方对卖得的款项进行合法合理分割。 2.以作价补偿
1、婚前取得的房改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婚后取得的房改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双方各占50%的比例分割;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处理,同时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是否涉及赠与、孩子归属判定、双方在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中对待房改房的态度比较特殊,因为当事人可能对该房屋没有产权或者没有完整的产权,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有争议的,人民法院也不会擅自对该房屋归属进行判决。而是暂时性的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直到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取得上述房屋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宅基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能够纳为个人所有的财产,只是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换句话说,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上面建造的房屋都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同时宅基地使用权证上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这时候房屋才属于夫妻共同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共有三种,在离婚时分割的方法也各不相同,具体的分割方法需要按照房子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如果房子属于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的,比如说小产权房、违章建筑等,那么在诉讼中法院是不会对房屋的所有权予以确认的,只会对房屋的使用权暂时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