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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包括什么?

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包括什么?

2024-06-02 5
普法内容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集资类反正主要涉及四种罪名。非法集资犯罪主要法律规定如下: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是意图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来营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18号)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11.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向社会公开宣传”,包括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1.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 2.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集资诈骗罪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意图直接占有所募集的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条、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犯集资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进行集资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集资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追究刑事责任。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三、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变相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构成犯罪的,以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定罪处罚。 四、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依法核准擅自发行基金份额募集基金,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明知他人从事欺诈发行股票、债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集资诈骗或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集资犯罪活动,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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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集资罪在非法集资犯罪中涉及哪些罪名
    非法集资罪在非法集资犯罪中涉及哪些罪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0-04-10 181
  • 非法集资案件主要涉及的罪名
    非法集资案件主要涉及的罪名

    非法集资的案件主要涉及到的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行为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1-05-03 71
  • 非法集资犯罪主要涉及到哪几个罪名
    非法集资犯罪主要涉及到哪几个罪名

    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集资诈骗罪

    2020-09-22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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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相关规定非法集资涉及的罪名主要包括哪些?

    非法集资涉及的两大主要罪名按照刑法规定,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都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从表面上看有一定的相似性,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

    2023-02-14 15,340
  • 非法集资在刑法中涉及的罪名主要是

    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2023-01-25 15,340
  • 如果涉及非法集资,会涉及什么方面的罪刑呢?

    集资诈骗罪的主要特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此种犯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有着明显的区别。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

    2022-07-28 15,340
  • 非法集资涉及哪些罪名,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集资类犯罪主要涉及到三个罪名,即刑法第192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76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第179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其中擅自发行股票、公

    2023-08-2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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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集资是指什么 01:02
    非法集资是指什么

    非法集资,是指个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过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式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在我国现行法律中,非法集资案件涉及的罪名包括有: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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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叫非法集资行为 01:11
    什么叫非法集资行为

    非法集资,指的是企业、公司、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经有关部门的批准,在违反法律法规情况下,通过不合法的渠道,向集体或者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刑法上,非法集资通常指的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该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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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集资的定义 01:24
    非法集资的定义

    一般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相关金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含个人和单位)吸取资金的行为,且又同时具有如下情况的,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1、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借以经营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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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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