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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视听资料能否作为直接证据具体要看证据所反映的内容与案件的事实关系,不能一概而论。当然在司法实践中,要采取合法的途径收集视听资料,才能充分发挥其作为证据的作用。
证据中的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的区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从分类范畴来看,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的区分在于视听资料是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而电子数据是以
“电子数据”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证据中新增的证据种类,旧版民诉法中没有“电子数据”这种证据。 1.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它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
1、可以作为证据的;2、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的区分在于视听资料是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而电子数据是以数字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 视听资料应限定于以模拟录音录像设备如磁带录像机、磁带录音机、胶卷相机
有犯罪的监控事实,可能涉嫌犯罪。有犯罪事实,还要构成犯罪。犯罪构成是指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
“电子数据”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证据中新增的证据种类,旧版民诉法中没有“电子数据”这种证据。 1.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它
出轨视频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证据提交,但如果仅以出轨视频作为证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或者请求法院判决巨额损害赔偿,均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如果出轨没有达到重婚或者与人同居的程度,则不足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不能因此准
起诉时要将家暴视频交给法院。离婚纠纷中,家庭暴力的认定一般举证较为困难,法院一般通过伤情鉴定、报警记录、出警记录、证人证言等综合做出认定。如果没有证据证实的,人民法院将无法做出家庭暴力的认定。经审查确属家庭暴力的,在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