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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贷款中委托人存在的法律风险: (1)借贷人的信用风险。如果借款是信用借款,那么事先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就显得十分重要; (2)没有担保的风险。为降低风险,委托人最好发放信用贷款,而应采取一定的担保措施。没有担保的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时
借款合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贷款担保人的风险: 1、债务人无法承担或没有依约履行义务的,保证人则需要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2、连带责任担保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只要债务人出现不履行义务的情形的,债权人
在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中规定,见证人在借款协议中的作用仅限于确认借款协议关系真实存在,并不涉及连带责任的承担。然而,当借款人未能遵守还款义务时,担保人或保证人才需要承担责任。在此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
机动车证抵押贷款具有一定的风险。以下是一些可能出现的状况及其相关风险:首先,贷款无法按期偿还可能导致银行或其他放贷机构有权收回作为抵押物的机动车,并进行公开拍卖以筹集资金用于贷款。其次,车辆价格贬值的
小型贷款业务存在的潜在风险包括:贷款所需支付的费用偏高,由于一些小型贷款机构设定的申请准入门槛较低,因此它们需要承受的放贷风险相应增加。在这种以风险换取收益的贷款产业结构中,其收取的利率相较于传统商业
借名买房的风险包括: 名义产权人可能会反悔。名义产权人反悔的话,而出资人又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等,就会很难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 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如果银行查出实际购房人和贷款人身份信息不一致,则可能提前解除合同。 名义产
股权众筹的风险:1、作为投资活动的显性风险;2、来自投资人的隐性风险;3、市场规模尚待开发;4、我国互联网金融基础仍显薄弱。在股权众筹的过程中,投资者审核、股权众筹与非法集资的界线划分、项目审核和推荐、资金流、募资的期限和及时性、金额、入资
安置房是能贷款的,前提是要符合规定的条件。 因为城市规划等的原因,需要进行拆迁,从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房子,就是安置房。 买卖安置房,要先取得安置房房产证,这时安置房的过户和普通的房子一样。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的被拆迁户,其中也包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