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漏诊是医疗事故吗 漏诊只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从法律的角度说,医疗过错可以是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也可以是鉴定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事件,在司法实践中通常
医疗事故的分级如下: 1、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
医疗事故中受害人被鉴定为轻伤二级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具体要到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轻伤是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伤残则是人体残疾,对以后的生活造成影响,不能恢复到受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患者的以下情况之一:1、植物人状态2、极其严重的智能障碍3、临床判定无法恢复的昏迷4、临床判定
具体需要进行专业鉴定。可以依据《》第335条特别规定了。该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漏诊的处理是医院内部的问题,从法律上来说,患者只能追究医院的责任
漏诊通常不能够算是医疗事故。除非当事人的心梗是因为在医疗的过程中导致的才有可能会被鉴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只是对当事人单纯的闹着,那么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但是通常不能够算是医疗事故,因为根本都没有诊断,
子宫憩室不属于医疗事故。子宫憩室主要是指剖宫产手术之后,患者的刀口没有愈合好,刀口的局部有小缝隙形成。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要件主要有两个: 一、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的规定,四级医疗事故主要是指造成患者的身体明显出现损害的其他后果的,通常在四级医疗事故中,医方主要负次要责任,对应的赔偿静是医疗费用的十分之三,主要是因为事故损害后果一般是由其他得因素导致,非医方的过错,因此主要
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有: 1、医疗事故主要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在医疗诊断护理工作中,医护人员给病人造成的危害结果,且符合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