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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后,在未依规定选出新法定代表人的情形下,可由主持工作的正职负责人参加诉讼,没有正职的可由副职参
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法院应当为公司指定与该诉讼不存在明显利害关系的其他股东作为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 1、公司章程对公司诉讼代表权的人选确定有约定的,按照章程约定。 2、建议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或以股东协商方式选定公司诉讼代表人。
公司清算期间的诉讼地位为,仍然可以作为诉讼的主体。清算期间公司不能进行与清算无关的民事活动,但是可以完成未了结的业务。公司只有依法清算之后,才能够注销。
公司在清算过程中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如果尚未成立清算组的,则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 风险提示: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
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如果在进入清算程序还没来得及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解除清算时,清算组侵犯了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在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
清算组接管公司。清算组成立后,在清算期间依法可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
公司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公司清算申请。公司出现法定或者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后,不依法成立清算组,或者成立清算组后拖延清算、违法清算,则公司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清算。债权人没有申请清算的,则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清算。 股东在向法院申请清算时,应
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公章由谁来保管,这属于公司自治范围,也就是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由谁保管。 通常情况下,公章由法定代表人保管,所以,现实中很多法定代表人被罢免后,把公司公章、帐册带出公司,公司和法定代表人为争夺公章,而上诉到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