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刑法中生产假药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生产假药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生产假药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2020-06-01 137
普法内容
刑法中生产假药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生产、销售假药,涉嫌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等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生产假药罪的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生产假药罪的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2020-04-05 126
  • 假药产生损失立案标准
    假药产生损失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假药造成损失构成犯罪的立案标准为:出现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等情形的,则应当立案追诉。

    2020-01-12 120
  • 刑法中关于生产劣药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生产劣药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生产劣药罪的立案规定为: 1、生产(包括配制)劣药,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2、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2020-04-12 91
专业问答更多>>
  • 刑法对生产假药罪的立案标准生产假药罪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生产假药罪的立案标准: (一)打印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 (二)药品原料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 (三)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

    2021-12-24 15,3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生产假药罪的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

    2023-03-01 15,340
  • 团伙生产假药罪中生产假药的量刑标准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应立案追诉:(1)含有超标有毒有害物质的;(2)不包括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会误诊(3)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过规定范围,可能会导致误诊(4)没有标

    2021-10-12 15,340
  • 中国刑法生产假药罪怎么立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中国刑法生产假药罪的立案:有以下情形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二)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三)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四)所标明的适应症或

    2023-10-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00:39
    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

    1,080 15,340
  •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 01:47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立案标准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第一,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

    1,241 15,340
  • 恐吓威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01:11
    恐吓威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恐吓威胁罪这一罪名,但威胁恐吓他人应以相应的罪名处理。 情节严重的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论处,本罪的立案标准是:1、恐吓、追逐、拦截、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2、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的;3、强行占

    44,149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