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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小组征地不通知个别村民怎么办

村小组征地不通知个别村民怎么办

2020-01-09 136
普法内容
村小组征地不通知个别村民,个别村民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1、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2、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3、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4、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7、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8、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9、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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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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