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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岁,按事实婚姻处理。在此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不属于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但共同生育的子女以及共同生活期间获得的财产按有关规定婚姻法处理。
双方没办理结婚证,不是夫妻,不存在离婚,可以协议分手,同时可以协议退赔彩礼,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起诉解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
1、未经依法登记,不能成为合法夫妻关系。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
算。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一经登记,并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因此领证之后离婚则为二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
不领结婚证,并且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不管过了多久,男女双方都不算是合法的夫妻。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要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结婚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手续,
结婚三年没领证,离婚要退彩礼。根据法律规定,符合以下这些情形的,彩礼是要返还的:第一种,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就是没有结婚,彩礼已经给了,最后没有结婚,那么这个钱是要还的;第二种,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结婚证领了,但是
合法夫妻一方不同意过夫妻生活的,不算犯法。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一方有权利拒绝过夫妻生活,另一方不得强迫对方履行夫妻义务,通过强硬手段让对方履行夫妻义务的,属于婚内强奸,行为人涉嫌构成强奸罪,司法机关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