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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负数发票不能作废。 当月开增值税红字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当月红字发票是冲销原来交易的,如果需要再重新开具发票,直接开蓝字发票就行了。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
跨月作废的发票当月不要交税。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的,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法律分析 跨月了发票一般不能作废,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跨月的发票已经抄报税,开票系统上的数据已经上传到国税服务器中,发票无法作废,当事人需要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
收回发票原件后r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红字发票r不会操作,可以咨询开票软件税控单位热线,请他们指导你操作
一、跨月的发票有误,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因为跨月发票已抄报税,开票系统上的数据已上传到国税系统中,故发票无法作废,只有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处理。二、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
小规模纳税人跨月不能作废发票了,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再重新开具正常的发票。
发票一旦作废是不可以恢复的。但是可以重新再开一张,使用税控装置开的发票如果作废,是没有恢复无效发票的功能的,所以在作废一张发票时要十分的慎重。对于作废的发票,如果还需要的,可以申请向税务机关申请重开。由于电子版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具有可复制性以
电子发票不可以作废重开。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已经作废了。关于担保的相关法律规定,现在均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其余民事类法律,若规定于民法典中,则予以废止。该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