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在履行延迟期间的计费标准如下:1.若双方已以书面协议约定明确的履行期限,从该期限结束后第二日起计费;2.如因一方延迟履约行为致使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实施,另一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终止合同,并要求相应的赔偿损失。
1、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迟延履行金在担保范围内的,迟延履行金属于担保的范围。 2、签订合同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的,例如可以约定支付定金、保证金等,如果一方违约的,要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借名购房产生的争议,可通过协商及调解解决。若无法达成和解或调解,则依据争议内容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需遵守生效裁判、仲裁裁决以及调解协议,如有违反,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解析,若法院的裁判文书未明确规定利息相关事宜,则无权添加利息费用。根据延迟履行期限计算出的利息数额,其中包括正常范围内的债务利率和逾期部分应支付的双倍利率。对于一般债务利率的计算方法,应依据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
只要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就有权申请执行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判决书主文的下一段话,就是告知当事人申请执行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
迟延履行金的特征: (一)迟延履行金具有司法强制性。支付迟延履行金既然是一种民事强制执行措施就带有强制性,如果被执行人不主动支付,法院执行机构应当强制执行。迟延履行金的强制执行措施与金钱给付执行相同。
迟延履行金是指,被执行人因未按生效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或其他义务时,由人民法院裁定,由被执行人交纳用以弥补申请人损失,同时惩诫被执行人违法行为的款项。迟延履行金,属于人民法院执行权调控的范畴,是在民事执行司法实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计算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一个整体概念,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部分。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民法典等实体法规定所确定的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指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债务的义务。若是债务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债务的,属于违约行为,债权人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若是双方有约定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债务人应该支付违约金。在支付完赔偿金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