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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直接办理过户住房。需要房主死亡之后,持继承公证办理房产过户继承人办理完毕继承公证手续。然后凭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死者死亡证明,死者婚姻状况证明,继承人和死者亲属关系证明,死者房产证,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
办理遗嘱公证之后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就可以更改,一般需要被继承人亲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并且应当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继承房产可以不办理公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等六种形式。公证遗嘱只是一种形式,并且公证遗嘱不具有优先效力,所以房产遗嘱继承可以不办理公证。
反映的情况,我认为对遗嘱是否生效是个重要问题,房产局、公证处不给办应当基于这个原因。我认为遗嘱确实没有生效,如果你父亲想尽早办理好过户手续,我认为可以对他的房产部分进行赠与给你,这样从法律上遗嘱生效了
1、根据遗嘱继承房产的,应当去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再去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房产的时候,如果要办理继承公证的,可以按《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核查后符合要求的,就会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
遗嘱继承公证后,申请人应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立案受理。 并发出回执。所有材料审核后,发放变更所
继承人可以根据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继承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包括自书遗嘱,就可以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而不适用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有效的自书遗嘱,需是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亲笔书写,且存在被
国内的公证遗嘱,在香港的效力问题,主要根据遗产的所在地不同,做出不同的区分。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位于内地的,这时候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在香港也有效力,但是不能直接在香港过户。如果涉及的财产在香港的,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要适用香港法律,也就
遗嘱继承时,申请人需要提供被继承人订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被继承人持有该套房产的合法产权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继承权公证书、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该房产继承权的声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申请人拥有该套房产继承权的生效判决。关于被继承人持有该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