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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行业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适用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如下: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有,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工时。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此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对于职责范围不能受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劳动者实行的工作时间制度。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以下三种: 1、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特殊工种,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有以下种: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主要包括: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
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可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对缓刑的规定中,没有限制缓刑人员继续工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只要遵守相关规定,其他工作、学习可以正常进行。被
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且每周至少休息1日; 2、如果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那么一般不可以超过每日小时,每月累积不可以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