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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演唱会收录他人演唱歌曲,可能会侵犯演唱者的表演者权。包括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的权利,许可他人录音录像的权利,信息网络直播权以及获得报酬权等。但在合理范围内收录他人演唱歌曲是可以不构成侵权的,具体如下: 1、获得演唱者自身
行为人在直播平台自私播放没有版权的电影的行为不是一定构成侵权的。一般情况下,播放者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在网络平台播放其影视作品的,应当认定为侵犯著作权。但如果播放者出于介绍或评论某一作品、说明某一问题、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等非营利为目的而播
先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为准,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以侵权人所获利益为准,前述两种情况都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这时候法官拥有自由裁量权)。如果可以证明侵权人属于恶意侵权,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前述赔偿数额的1-3倍。在前述标
很可能已经侵犯作者的著作权,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对方有权起诉要求赔偿。具体情况建议来电详询。
一、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有权决定自己的作品是否公之于众,以及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著作权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取得著作权人许可,是播放其未发表
法律分析 翻唱不是一定算音乐侵权的。如果翻唱人出于盈利目的,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进行翻唱的,属于侵权行为。如果翻唱人仅是为了教学、个人欣赏等非盈利目的,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认为侵犯著作权。
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遇到不合理待遇,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促裁,确立事实劳动关系,再依据新劳动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网络翻唱别人的歌曲,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目前版权登记的著作人有以下四种维权方法:自行协商,调解,仲裁,民事诉讼。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
著作权侵权诉讼的程序有以下几个环节:1、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包含著作权能被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证据、侵权获利的证据、原有的著作与有争议的作品之间的异同之处等等材料;2、证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权本身成立,也就是为了证明该作品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