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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措施能因反担保而解除,但也有一定的限制。 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
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则法院就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在不立即申请保全其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
财产保全担保,也叫诉讼保全,是指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根据《国家赔偿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诉讼保全的申请人,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担保(如法院未责令担保,也可以不担保);对诉前保全的申请人,民诉法规定其应当提供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确保被申请人将来能履行裁判,不使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能够在提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
1、当事人提供了担保后法院应该解除保全措施。民事诉讼在判决作出以前,当事人的是非并未确定,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并不一定败诉,因而也就不应该因为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而蒙受损失,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样要受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会强制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在申请财产保全后未提供担保,法院会依法驳回其申请。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的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财产保全的担保财产是为了保障被保全人的财产安全而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目的在于限制申请人肆意进行保全申请,从而损害被担保人的财产利益。如因保全行为造成被保全人经济损失,被保全人可要求申请人赔偿其经济损失。判决后诉讼担保财产是否可以解封,需要看
如果说,有相关的证据,可以证明期房是属于被保全人的财产的,那么期房就能够申请保全。 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没有作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别的相关证据来确定权属。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可以提供出类似预售合同等的证据,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