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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用房是不可以擅自出租,有剩余要出租租金属于全体业主的,而不是物业公司的。我国法律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物业擅自改变管理用房用途的处罚是: 1、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1、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2、有
物业管理用房不得擅自出租。物业管理用房用于本服务区域的办公或清洁保安电工住宿。不得擅自出租。剩余的租金属于所有业主,而不是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用房是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不得对外出租,即使租了,那租金也是业主的收益金,不能作为物业的收入。这个合同应该还是有效的。
大多数情形下,物业管理人员没有权利擅自进入业主的房屋,但因为物业服务公司的职责之一就是保证管理区域内业主人身、财产的安全,所以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如果保护的利益大干其所造成的损失,就可以采取紧急避险行为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
不住房子的,也不可以不缴纳物业管理费。业主大会选定物业服务企业后,业主委员会应当与聘用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后,业主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5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申请与审核、轮候与配租、使用与退出、法律责任、附则6章39条,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根据相关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第2款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