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法律对增资持股的适用范围的限制有: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
增资持股,是指在企业效益提高时,个人按贡献大小,从增量之中获得相应股权。增资持股的适用范围的限制是: 一般来说,增量持股适用于那些处在上升阶段、具有一定盈利前景的企业。如果一个企业已经处在衰退期,或缺乏盈利能力; 就没有增资扩股的必要和可能
增资持股适用范围的限制是: 1、一般而言,增量持股适用于那些处于上升阶段,具有一定盈利前景的企业; 2、若企业处于衰退期,或缺乏盈利能力,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增资扩股,缩股就好。 对大多数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来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首要任
增资持股,是指在企业效益提高时,个人按贡献大小,从增量之中获得相应股权。增资持股的适用范围的限制是: 一般来说,增量持股适用于那些处在上升阶段、具有一定盈利前景的企业。如果一个企业已经处在衰退期,或缺
代持的股权是可以转卖的,但是名义股东转让股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只有隐名股东才有权利转让股权。转让股权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
代持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实际股东称之为隐名股东,名义股东称之为显名股东。增资扩股之后,代持的股份数量没有什么变化,发生变化的只是持股比例。
所有权代理也称为委托所有权。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者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替实际出资者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所有权或所有权处置方式。所有权代理产生的原因如下:1、《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
股东是否承担法定竞业限制义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如果股东是公司董事、高管的,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在没有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的前提下,不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替自己或者他人谋取本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同时也不允许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当前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
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法人,主要是指公司法以及民法典规定的法定代表人。而公司当中的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对公司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需要分情况讨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定代表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与法定代表人是否拥有公司的股份无关。一般情况下,公司作为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