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山东公费农科生政策
山东公费农科生政策

山东公费农科生政策

2020-11-21 888
普法内容
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给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优秀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
《关于印发的通知》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自2018年起,我省依托省内农业高等院校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重点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急需紧缺专业培养本科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制四年。凡热爱“三农”事业,毕业后志愿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具备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山东航空免费退票政策
    山东航空免费退票政策

    旅客购票后因故不能成行,可到购票处办理退票。例如,受疫情,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飞机延误或取消航班。如因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

    2021-01-20 1,166
  • 公费农科生编制是永久的吗农科生招生实施
    公费农科生编制是永久的吗农科生招生实施

    公费农科生编制并不是永久编制。如果考核期未过,或5年后不再续约,将结束合作关系,不再属于事业编制。如果通过考核,一直是合作关系,便属于事业编。

    2020-07-16 2,649
  • 山东新农合门诊的报销政策
    山东新农合门诊的报销政策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将新冠肺炎患者自出院后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康复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范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类病种管理,参保人不负担起付标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200元,与其他病种一致。门诊补偿报销规定

    2020-09-12 1,114
专业问答更多>>
  • 山东超生政策怎么办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2、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

    2021-03-18 15,340
  • 农业科技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农业企业现在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增值税;2、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3、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

    2024-05-19 15,340
  • 山东大学生迁户口新政策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的文件鲁公发〔2008〕269号“关于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有关问

    2022-01-08 15,340
  • 山东省有哪些新农村拆迁政策?

    拆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

    2022-05-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新农合2021生孩子报销政策 01:01
    新农合2021生孩子报销政策

    2021年新农合生孩子报销政策如下:根据剖腹产和顺产,有不同的报销比例。如果是顺产,新农合规定,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给与300元的定额补助,在县级及以上定点机构住院治疗的,给与450元的定额补助。如果是剖腹产,有一个2000元的报

    5,507 15,340
  •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01:20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属于国家整个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一般指的是国家会根据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任务而制定的有关财政工作的指导原则,它是通过财政支出与税收政策来调节其总的需求。政府一般通过调整财政收支的方式主要有:改变政府购买的水平;改变政

    11,854 15,340
  • 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2021 01:16
    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2021

    2021年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如下: 1、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历史上形成的居住基地面积过大、“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理。在人均土地面积较小,不能保证家庭有宅基地的

    4,544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