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妹妹无需承担直接的赡养责任给姐姐。 然而,若妹妹具备承受经济压力的能力,且姐姐符合特定情形,如双亲离世或无力承担未成年弟妹之抚养责任等,妹妹将有义务去扶助姐姐。然而此扶养责任并非绝对,需满足一定前提条件:妹妹须具有经济实力;姐姐的父母已故或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民法典》中规定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兄、
有负担能力的姐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妹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有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姐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妹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姐姐对妹妹没有抚养的义务,但是在法定条件下有扶养义务。法律规定,只有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那么对于未成年妹妹,有负担能力的姐姐才有扶养的义务,如果姐姐没有成年,或者是父母没有死亡,没有丧失抚
姐姐患有精神病的,妹妹不是有义务抚养,而是有义务扶养,但是要在法定条件下妹妹才有扶养义务。法律规定,如果妹妹是由姐姐扶养长大,那么长大后有负担能力的妹妹,对于因患有精神病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姐
兄弟姐妹不属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分为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其中,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分为自然直系血亲和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两种,自然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
首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兄弟姐妹是法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实践中,关于遗产如何分割,首先要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应当优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顺序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的,才直接开始法定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
孩子过继给姐姐是否违法,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但是收养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和手续,如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