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怎么界限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怎么界限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怎么界限

2024-07-09 3
普法内容
这两种犯罪有以下几点明显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时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 2、在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 3、在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的,这里所说的不退还,是指在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一般认为,在实际生活中,挪用本单位资金不退还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观上想退还,但客观上无能力退还,另一种是客观上虽有能力退还,但主观上已发生变化,先前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故意已经转化为侵占该资金的故意。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挪用本单位资金后,确属犯罪故意发生转变,不再想退还,而是企图永久非法占为己有,在客观上有能力退还而不退还的,因为属于刑法中的转化犯,仍应根据处理转化犯的原则,直接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职务犯罪与侵占罪的界限
    职务犯罪与侵占罪的界限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

    2024-05-28 16
  • 职务侵占罪会如何处罚,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职务侵占罪会如何处罚,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一、职务侵占罪会如何处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

    2024-07-05 14
  •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二者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 (1)在主体方面,二者虽同为特殊主体,但其特定范围有所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范围较前者要宽得多。 (2)在主观方面,二者都出于故意,但本罪没有将本单位财物

    2023-08-29 11
专业问答更多>>
  •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的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是: 1、侵犯的客体和时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 2、主观上不同。挪用

    2023-07-05 15,340
  • 挪用资金罪、占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

    2022-01-10 15,340
  •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是什么,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将他人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都是以财

    2022-03-14 15,340
  • 职务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的界限具体有哪些?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

    2022-05-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哪个严重 01:15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哪个严重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相比,职务侵占罪更严重。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所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将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侵占财物数额较大的,将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者

    3,166 15,340
  • 职务侵占与盗窃罪的区别 00:59
    职务侵占与盗窃罪的区别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盗窃罪是指,行为人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他人财物的行为

    2,110 15,340
  • 怎样构成职务侵占罪 01:05
    怎样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通过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首先,构成该罪的行为主体,应当是企业、公司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其次,行为的内容是,前述行为主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本单位财物非

    1,09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