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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去哪里起诉,由谁管辖

离婚诉讼去哪里起诉,由谁管辖

2020-03-19 114
普法内容
离婚诉讼去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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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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