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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需要到房管局直接办理,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 1、抵押登记申请表(网上下载),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评估报告。
《民法典》关于抵押登记的规定是:当事人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法律规定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等。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到登记部门办理。办理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 1、立合同和抵押合同; 2、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没有抵押物权属证明的,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自己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一、抵押物登记在什么部门办理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应当是根据抵押物的性质由各部门分别登记,有运输工具的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规定:以无地上固定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分为发放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村企业工厂等其他建筑物抵押的,登记部分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
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设立时间为登记之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生产
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是一种对抗效力。因为动产的抵押权设立是以交付而生效要件的,未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但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具体如下:1、抵押窗口办理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资料,准备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首先,抵押权的设立,分为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和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 以动产为标的物设立抵押权的,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