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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程序不开庭。死刑复核不是审判程序或二审复核程序,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检查监督,不是重新审判,不需要开庭。死刑复核是在被告人、公诉人没有要求上级法院重新审判的前提下,某些判决需要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最高法院行使的不是审
死刑复核是需要加尼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才能生效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最高院判处的死缓由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刑事诉讼法对复核时间无强制性限定,通常不会超出六个月。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
死刑的复核权收归最高院,但是死缓的复核权在高院。这在《刑事诉讼法》中早有规定。如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院核准。”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
死刑必须由最高法院审查。根据刑事诉讼法,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也就是说,死刑必须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才能执行。死刑审查体现了生命权的价值和我国法律对死刑的谨慎态度。
最高法院将死刑复核权收回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复核死刑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问题是,《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合议庭复核的期限。也就是说,一个死刑复核多长时间才能有定论(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修订)》第条,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最高院死刑复核程序是:首先要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根据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以及是否充分,还有罪名是否准确,和量刑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然后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1.若是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应该1
一般对于法院判处死刑的犯罪人都会经过死刑复核的流程,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犯罪人判定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必须要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目前在我国现行的刑诉法中,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有些死刑复核案件需要报请最高法院后,如果没有
拆迁款不是必须打户主名下。拆迁款不是给户主一个人的。征地拆迁以户为单位,拆迁款由户主领取,领取后在本户内进行再分配。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