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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受欺诈、胁迫的,可以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及时提供证据。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或者依法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胁迫”的认定标准是:签订离婚协议中的胁迫行为,即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签订离婚协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时的离婚协议书是可以撤销的。
以直接施加损害相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并因此而订立合同。须胁迫人有胁迫的行为;胁迫人须有胁迫的故意;胁迫的本质在于对表意人的自由意思加以干涉;须相对人受胁迫而陷入恐惧状态;须相对人受胁迫而为意思表示。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签订离婚协议时欺诈胁迫的举证方式是: 当事人需要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及时提供证据。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
若一方主张撤销离婚协议重新进行财产分割,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且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
存在欺诈胁迫的离婚协议不是一定有效的。如果婚姻登记机构审查师发现存在欺诈胁迫而停止离婚登记的,该协议无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该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当事人逾期不提出主张的,该财产
即使离婚了,财产也分割了,但是只要在1年之内,一方就有权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同时也有部分人士认为存在显失公平亦可重新确认。但是对已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的债权债务可重新确认。 所以说书面形式、夫妻双方当事
欺诈和胁迫,一般有以下的四个区别,具体如下: 1、受胁迫者是出于恐惧而被迫订立合同,而受欺诈者表面上是自愿订立合同; 2、受胁迫的内容不可能构成合同的条款,而受欺诈的内容则相反; 3、胁迫只能是积极的行为,而欺诈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也可以是
被迫签订的协议没有效。具体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但对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有损的,实质是一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的可撤销合同。受损害
并不是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就正式离婚了。男女双方只有领取到离婚证或法院作出的离婚裁判文书才算是正式离婚,解除婚姻关系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男女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什么东西都处理好了,再拿着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初步审查没有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