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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法律通常应在下列情况下授予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立即限制权: 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下,非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对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 二是意欲自杀,非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 三是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
(一)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是法定五种刑事强制措施最轻微的一种。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到案,以便迅速及时查清案情,因此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在询问后,应当将被
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法律通常应当在下列情况下授予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立即限制: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下。,非控制不能避免对自己的危险或者对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二是自杀,非控制不能保护其生命;第三,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产;(三)扣押财产;(四)冻结存款和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强制措施适用的条件不同,方式不同,这里只列举主要的区别: 1、拘传适用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取保候审适用于:(一)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期限没有标准,因为案子的不同,羁押长短也就不一样,有的人羁押几个月,有的人羁押两三年,这都是常有的事情,取决于是不是重案,以及案子的复杂性,并且上诉不上诉,等等都有关系。打个比方,一
行政强制措施有: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通常法律应该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下予以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权: 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情况下,不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这对他人的安全构成伤害威胁; 二是意欲自杀,没有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
变更强制措施包括两种,一种是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另一种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有: 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还没有生效的; 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达到法院对其判处刑期时间的; 案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
拘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强制措施。而对于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是:处拘役,并处罚金。对于危险驾驶罪不适合使用逮捕这一强制措施,因为逮捕的法定条件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对犯有危险驾驶罪的人适用可以拘留,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