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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符合申请免交诉讼费用的情形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
㈠根据人民法院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1、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2、当事人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而生活确实困难的; 3、当事人
家庭暴力的诉讼费用法院一般不会减免。但属于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人,申请司法救助的情况下,可以主张减免。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符合申请免交诉讼费用的情形 (一)残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
国务院对此有规定。 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国务院《诉讼费
免交诉讼费,只适用于自然人,且要求符合免交诉讼费用的法定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则向法院提交免交诉讼费的申请书,并提交符合免交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下是相关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交纳诉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是关于诉讼收费的相关规定。诉讼收费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收取诉讼费用,不得另行制定收费办法、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为了加强人民
死缓可以适用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
老师免费补课不违法。老师有以下补课行为是被禁止的: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