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幼儿园安全活动高空坠物要如何确定责任人
幼儿园安全活动高空坠物要如何确定责任人

幼儿园安全活动高空坠物要如何确定责任人

2021-03-01 101
普法内容
幼儿园安全活动高空坠物责任人是高空坠物的侵权人;若是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幼儿园应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幼儿园应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幼儿园预防高空坠物的措施主要就是要避免儿童在外呆的时间过久,或者是应该找个开阔的地方建园。 此外预防高空坠物的措施有: 1、警惕高架的广告牌。 2、注意居民楼房坠物。 3、要小心高楼的墙面装饰物和窗户玻璃碎片。 4、注意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

    2021-04-20 255
  • 幼儿园防高空坠物安全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幼儿园防高空坠物安全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幼儿园防高空坠物安全制度的内容:在容易发生坠物的地方设置安全拦网,确保容易坠物的地方的设施是安全的,在需要高空玩游戏的地方利用安全带等。

    2021-02-05 335
  • 幼儿园大班高空坠物后怎么处理呢?
    幼儿园大班高空坠物后怎么处理呢?

    这就是幼儿园大班高空坠物后的回答,2.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2.2加强工人自我保护教育,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3做好班前安全检查,班组长应该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不能进行施工。

    2024-05-28 7
专业问答更多>>
  • 幼儿园防高空坠物安全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幼儿园防高空坠物安全制度的内容是:在容易发生坠物的地方设置安全拦网,确保容易坠物的地方的设施是安全的,在需要高空玩游戏的地方利用安全带等。幼儿园为了避免高空坠物所做的都是防范的工作,旨在避免事故的发生

    2023-10-04 15,340
  • 幼儿园高空坠物协议是如何写比较好

    甲方: 乙方:xxxxxx国际幼儿园(xxx幼儿园) 甲乙双方本着关爱儿童,关心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杜绝高空坠物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定本协议: 1、甲方向广大业主发放xx花园严禁高空坠物倡议书。告知广

    2022-08-11 15,340
  • 幼儿园发生超高空坠物怎么办

    物体打击事故多发于塔吊吊装物体时,吊物坠落,伤人木工支拆模,钢筋工绑扎钢筋,瓦工砌砖等工作时,物料从高处落下伤人施工时存在交叉作业,又无防护措施,上面落物伤人不带安全帽,或不及帽扣,坠落物体伤人.张拉

    2022-08-13 15,340
  • 幼儿园高空坠物制度是怎样的?

    1、1从脚手架上坠落,如站在架杆上拆装模板,绑扎钢筋,砌筑外墙,外墙抹灰时坠落.1、2从“四口”临边高处坠落,拆除电梯井、管道井内架杆模板时,发生坠落。1、3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发生坠落1、4从临时

    2023-02-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高空坠物砸车如何理赔 00:59
    高空坠物砸车如何理赔

    高空坠物砸车理赔,分为以下的三种情况,具体如下: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3、建筑物、

    4,543 15,340
  • 想开幼儿园需要办什么手续 00:52
    想开幼儿园需要办什么手续

    开幼儿园手续如下: 1、办学许可证。开办幼儿园,投资者就得去当地的教育局办理此证件,要不然幼儿园就是违法的,相关部门是有权取缔的; 2、如果幼儿园会为孩子和老师提供就餐服务,就必然涉及到餐饮,那么投资者就得去卫生局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而且幼

    10,808 15,340
  • 人身损害如何确定责任纠纷 01:12
    人身损害如何确定责任纠纷

    人身损害责任划分原则有三个,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第一,处理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学校人身损害侵权责任。第二、对于部分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过错推定

    1,438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