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刑法中打击报复证人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打击报复证人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打击报复证人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2022-12-02 199
普法内容
刑法中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立案标准是: 1、具备打击报复行为,打击报复证人罪即可以立案。 2、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情节严重属于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加重情节要件,如致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等。 3、如果打击报复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可以给予行政处罚或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八条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标准下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才立案
    什么标准下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才立案

    1、行为人有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2、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 3、表现方式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2020-09-14 84
  • 刑事案件中对证人打击报复属于什么罪
    刑事案件中对证人打击报复属于什么罪

    涉嫌打击报复证人罪,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三百零八条 【打击报复证人罪】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5-26 15
  • 刑法打击报复报复证人案件解释
    刑法打击报复报复证人案件解释

    打击报复证人罪侵害的对象,只限于证人。证人是指是在诉讼过程中已经依法提供证明的证人,包括在各种诉讼过程中依法向法院提供证明的证人以及在刑事诉讼中问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提供证明的证人。证人的亲友本不是本罪的对象,但是通过加害证人亲友的方式打击

    2024-05-22 18
专业问答更多>>
  • 达到什么标准打击报复证人罪才能立案? 打击报复证人罪与其他罪名?

    刑法第308条对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根据此规定,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

    2022-03-07 15,340
  • 刑法中关于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立案规定是: 1、行为人有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2、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 3、表现方式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

    2022-11-11 15,340
  • 什么标准下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才立案?

    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立案标准如下:打击报复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权利受到损害的;打击报复手段恶劣的;打击报复致使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打击报复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1-12-28 15,340
  • 2023打击报复证人罪立案条件

    刑法第308条对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根据此规定,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

    2024-10-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认定标准 01:07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认定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本罪的主体属于属于特殊主体,只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才能构成本罪; 第二,犯罪嫌疑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

    1,060 15,340
  • 恐吓威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01:11
    恐吓威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恐吓威胁罪这一罪名,但威胁恐吓他人应以相应的罪名处理。 情节严重的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论处,本罪的立案标准是:1、恐吓、追逐、拦截、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2、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的;3、强行占

    44,142 15,340
  • 商业贿赂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01:03
    商业贿赂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扫除对手为前提,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允诺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

    899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林文科律师 林文科律师

广东天穗(惠州)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劳动纠纷
咨询律师
136-9279-05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