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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与再审有以下区别: (1)提起的主体不同。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审理的对象不同。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
1、两者的概念不同,民事诉讼中听证指的是人民法院在作出有关法律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开庭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 2、两者的性质不同,法院听证程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于确定的日期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合议庭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
刑事案件的二审程序提出主体以及条件有两个: 1、当事人对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上诉。 2、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情形
刑事案件的二审程序提出主体以及条件有两个: 1、当事人对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上诉。 2、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情形
(一)程序发生的原因或主体不同 第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开始,即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发生的主体只能具有审判监督权的国
发回重审和再审有五个区别:1、发回重审和再审的程序发生主体,以及原因不同;2、发回重审和再审的审理法院不同;3、发回重审和再审的裁判效力不同;4、发回重审和再审的审结期限不同;5、发回重审和再审的审理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有以下三点,分别是: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 2、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是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二审程序对上诉理由未作限制; 3
法院一审和二审的区别,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法院第一审程序是对相关管辖权的审查以及对事实的真实情况及对应的证据材料的审查,而二审程序则是对法院审判的监督,对于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
刑事诉讼中的一审和二审是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程序,两者有本质的不同:1、刑事诉讼中的一审一般由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起诉讼,被告人是犯罪嫌疑人。二审程序一般是基于原被告双方行使上诉权而产生。在二审程序中,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犯罪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