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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所收的彩礼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若无特殊规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婚前获得的,则应为夫妻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能退回的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彩礼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包括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
在现代,有些地方习把彩礼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
判断彩礼的方式是: 1、给付彩礼必须是本地区确实存在的结婚前的习俗; 2、给付财物是否以缔结婚姻为目的; 3、给付财物的价值大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
在没有任何损害或损失的情况下,一个人在向另一个人赠送订婚礼品时,应被视为赠与。如果这类赠与发生在订婚之前,那么应被视为个人婚前所有之财产。考虑到双方已经正式注册结婚并共同生活居住在此基础之上,因此可以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如果男方在结婚时自愿向女方支付相应的彩礼费用,是出于个人意愿,那么这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违法行为;其次,如果女方不是出于自愿,而是以强制手段迫使男方支付彩礼,那么此类行为就具有了违
根据我国的风俗习惯,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前,会赠送聘金、聘礼,男方向女方家庭赠与的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女方父母向女方出嫁时随赠的财产就叫做嫁妆。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彩礼应当返还:(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
彩礼的返还,需要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共同生活的年限进行确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
所谓的彩礼,是想要通过结婚的男女双方确立婚约,根据当地风俗习惯,由男方给付女方或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物。一般包括礼金或首饰等较为贵重的物品,作为婚约或婚约成立的标志和目的。离婚时,关于彩礼的判决,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一方已经给予另一方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