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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需要制定公司章程。法律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条件的是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所以有限责任公司在
不需要。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不需要开立基本户。分公司可以开设临时帐户或者一般帐户进行日常账务往来。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份)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2份) 3、总公司股东同意开设分公司的股东会议(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4、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非本市户口人)需计生证
根据《公章管理制度》一个公司的公章只能有一个,且需要到工商局、公安局备案。财务专用章也只能有一个,且需要到工商局、公安局备案。其他的如合同专用章,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同时刻几个,但要有编号进行区分。
1、可以的。分公司可以沿用总公司的章程,以总公司章程为依据,针对分公司的业务范围及环境制定相应的日常运营及管理细则。 2、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是一种
1、设立分公司不需要公司章程。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需要刻以下几种章: 1、公章,通常公司对外发出的函件、文书、证明等法律文件都需要使用公司的公章,公章一般都是由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进行保管并使用; 2、财务章,公司财务往来结算等有关事项都需要使用财务章,通常公司的财务人员
股份公司章程修改需要的手续: 1、由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草案,交股东会进行决议; 2、股东会针对公司章程修改的条款进行会议表决;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需要经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如果公
分公司不能再下设子公司。首先,分公司已经属于分支机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成立自己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其次,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仅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没有独立的公司财产,更加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最后,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