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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留置权成立要求的

关于房地产留置权成立要求的

2021-03-12 307
普法内容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为: 1、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债权和标的物的占有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发生; 4、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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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权的成立要件(4点)
    留置权的成立要件(4点)

    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积极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2022-12-17 18
  • 关于留置权对象
    关于留置权对象

    留置权是物权法中规定的一种权利,其对象是动产。留置权人的权利有:留置物占有、留置物孳息收取权、留置物的担保范围、留置物变价权、优先受偿权。

    2021-03-17 225
  • 哪些动产不得成立留置权?
    哪些动产不得成立留置权?

    第一,法律规定不得留置的,依照其规定。如果法律基于公序良俗等原因明确规定某些情形下不得留置或者某些财产不得留置,则须依照该法律规定,不得成立留置权。 第二,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按照约定。对于当事人已经明确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都不能成立留置

    2021-01-19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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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权有什么要求? 怎样才可以成立留置权?

    设立留置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人必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已过清偿期。债权人债权未过清偿期的,其交付或者返还所占标的物的义务已经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

    2021-10-31 15,340
  • 关于留置权的概念

    留置权的产生依据: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2022-11-21 15,340
  • 关于安置房的产权分析

    安置房的产权分析: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2023-02-27 15,340
  • 后续有关留置权的构成要件

    积极要件: 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 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 消极要件: 1、须留置财产与对方交付财产前或交付财产时所为指示不相抵触。 2、须留置债务人财产

    2023-07-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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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按人口分的房产权属于谁 01:18
    拆迁安置按人口分的房产权属于谁

    拆迁安置按人口分的房产权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产权人,由产权人对承租人和同住人进行补偿,同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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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的产权是多少年 01:10
    安置房的产权是多少年

    安置房,一般是指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的建设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时,针对被拆迁的住户进行统一安置所建造的房屋;即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需要进行拆迁,从而安置给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住户在拿到安置房最初的时候,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住户可以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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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01:13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的要求如下: 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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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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