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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程序适用范围有哪些?

听证程序适用范围有哪些?

2021-10-11 800
普法内容
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适用情形: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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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28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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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适用范围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听证程序: (1)听证会前首先由书记员清点核实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及其他

    2020-11-03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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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23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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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听证适用范围是什么, 听证程序是怎样的?

    听证适用范围: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1)听证会前,书记员应清点核实申请人、案

    2021-11-22 15,340
  • 听证程序适用范围都有啥啊,求解答!!

    在听证程序适用范围的问题上,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邮政部门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如撤销信封生产监制证书

    2022-08-29 15,340
  • 什么是听证,有哪些适用范围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邮政部门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如撤销信封生产监制证书,吊销集邮业务经营许可证;

    2021-07-11 15,340
  •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适用范围的

    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相对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同时告知其有申请进行听证的权利,否则的话就会导致处罚不成立。

    2022-08-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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