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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是分为个人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土地使用权肯定是属于个人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有的时候是会发生分割的情况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分割的,集体使用权分割之后一般不是属于集体而是属于个人。
土地使用权仅两人签协议无相关手续不管用。双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应以书面形式签订专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可知,的法定情形包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
1、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的适格主体 根据我们所办过的一些土地使用权纠纷的案件,目前当事人因与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题不适格而蒙受损失。那么,哪些主体才是适格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的签订主体呢 《
私人不能与村集体签订征地协议,协议是无效的。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
被迫签订的协议没有效。具体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但对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有损的,实质是一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的可撤销合同。受损害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除了以货币出资的形式以外,还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形式。非货币财产的种类非常丰富,比如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辨别非货币财产,能否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的关键评估指标有三点:第一,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注意所签协议的主体。通常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该是公司股东,受让方则可以是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可以是公司股东外第三人。 2、股东会、或者其他股东的意见或决议。公司股东在对外第三人转让股权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