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这样的: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
介绍他人卖淫,是指为卖淫人员与嫖客寻找对象,并在他们中间牵线搭桥的行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介绍卖淫罪两个档次处罚,第一,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二,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介绍卖淫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了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
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要件: 1、侵犯的对象是社会管理秩序。 2、行为人介绍他人卖淫。 3、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4、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知道自己在介绍他人卖淫
介绍卖淫罪,是指在卖淫人员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卖淫嫖娼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所谓“介绍”是指为卖淫人员和嫖客寻找对象,在卖淫者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使卖淫、嫖娼活动得以实现。客观上,介绍
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提供场所,是指行为人安排专供他人卖淫的处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比如在行为人的长期居住地、暂时租住的房屋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借得的亲朋好友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你所述情况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其中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2人次以上实施卖淫活动的; 2、引诱、容留、介绍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卖淫活动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梅毒、艾滋病或者是
聚众淫乱罪,是指在社会中公然藐视国家法律规则和社会公德伦理,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聚众淫乱犯罪,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共生活中的沟通规则与伦理,败坏社会风俗习惯的行为,聚众淫乱破坏了公共秩序,也可以说其是破坏了公共秩序中的交往秩序。在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介绍贿赂罪只有一个法定量刑幅度,只有在犯罪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此外,实施介绍贿赂行为的人员,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