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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身边那些地下停车场并不都是人民防空工程哦!一般的地下停车场都会划分为两部分,一个人防区域,另一个是非人防区域。当然啦,还有些地下停车场就是单纯的停车地方,没有人防设施呢。而有关人防方面的审批文件上可是明文规定的:“平时用来当作普通汽
结建人防车位的所有权仍应归属于国家。 首先,人防车位,是平时可以用于停放车辆的人防工程。由国家投资单独修建的地下防空建筑属于国家所有。由社会投资者投资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车位(即结建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属,我国现行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当前
地下车库的情况分为两种:车库属于人防的一部分,在人防的批复上注明:平时做汽车库,战时做汽车库使用。这时,车库产权属于人防,是不能买卖的。车库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车库的产权证,当然就可以买卖了。地下停车
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但根据法律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进行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其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人防工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地下停车场是开发项目为了解决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建筑设备使用场
1、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房地产开发商享有收益权。 2、地下人防工程可以军民两用,在和平时期人防工程可以为经济建设与人民生活服务,战争状态统一由国家使用,同时规定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由于工程款涉及金额较大,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时常发生,可通过垫资、签订合同、担保等手续预防拖欠工程款。具体途径为: 1、可以要求负有工程款的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垫资,作为工程的保障; 2、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建设施工合同,明确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责任;
没买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地下车库一般不合法。如果小区还有停车位的,不让小区业主开车进小区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但如果小区已经停满车辆,不让业主开车进是合法合理的。实际中,买房时开发商另外申明停车位单独转让的话,那么业主要在小区内停车的话,就要购
建筑工程欠款纠纷的解决:拖欠工程款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