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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
父母不在了,未成年子女由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姐抚养。 根据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或者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义务抚养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子女。 该子女将来对抚养过自己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
父母离婚时,父母双方享有对子女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情况下,父母双方均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子女随父方生活或者随母方生活都是可以的。 只要离婚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有抚养能力和条件,一般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不能直接要求抚养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
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能力抚养自己的子女,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下列亲属也有抚养该子女的义务:(一)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二)有负担能力的亲兄、姐,对
父母双亡后,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没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
父母死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义务。同时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如果孩子的父母双亡,则孩子由具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兄、姐;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按照顺序担任监护人和承担抚养责任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时未成年子女未满两周岁的,原则上应由母亲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去约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可以约定由一方单独
祖父母对于孩子是没有第一抚养权的。父母是子女的监护人,对子女有抚养的权利,监护的权利。只有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是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祖父母才有可能担任孩子的监护人。在男女双方离婚的时候,是不能够由祖父母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法院也
没有养过孩子,父亲也能夺抚养权,这种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剥夺。不过,法院审理时这可能会成为不利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1、离婚时一方没带过孩子的,法院不会剥夺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机会。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有多个方面,主要围绕孩子判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