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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从而导致该房屋价值增长,那么,按照投资风险效益的原理,其增值部分应属于原夫或妻一方所有。 第三,如果婚前所买房屋在婚后有共同还贷的,夫妻一方对共同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房屋增值份额应该享有补偿
增值财产不一定归夫妻共有。如果增值财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自然增值产生的自然孳息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一方婚前财产再婚后由于积极经营、管理等人为原因导致增值的,则增值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
婚前增值的股票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婚前个人房产的婚后增值部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自然增值指婚前财产在不改变状态的情况下实现的增值,一旦改变状态投入生产经
一方用婚前的个人存款婚后买房增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赵女与李男经人介绍于2001年3月登记结婚,结婚后刘男用婚前个人存款15万元购买住房一套。由于房产附近新修建了公园,房价升到了24万元,增值9万元
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即使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在房屋的权属上,还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分为两部分: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和未偿还贷款的部分。此时,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在
婚前购买的房子不属于投资行为,所以增值部分也不是投资所得收益,所以无法分割增值部分根据《》第17条和18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登记前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除非财产的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否则,
农村土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分别如下: 1、夫妻婚后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若夫妻双方均为本经济组织的成员,也是在土地二轮承包之前结婚,可以认为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2、结婚后一方户口迁入本经济组织的。增补部分归婚
商铺租赁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商铺租赁权若是在婚姻关于存续期间获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商铺租赁权若是夫妻一方婚前获得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以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