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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所以对评估结果不满意时,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评估不服的,可申请重新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
1、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秩序,损害其他以合理报价进行竞争的投标人的利益,进而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有悖于《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因而据此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亦无效。 2、若中标项目已施工,可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市场价
对此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对于政府部门制定的拆迁补偿决定有提出异议的权利,但是,行政征收是强制性的,拆迁补偿价格也是由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各方面的因素单方面确定的,并不
如果补偿价格太低建议你不要迁补偿协议,可以考虑继续谈判争取也可以考虑走法律途径维权。
拆迁评估不合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
拆迁估价的方法主要有以下: 1、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最常见的评估方式,也就是所谓企业的地上建筑物、厂房进行重置。选择一个评估时间点,假如要求5月1日起进行实地征收,由这个实际的评估时间点所得出的重置价值。例如,土建的价值加上人工的价值加上
政府在拆迁时对房屋价值进行补偿的,不应低于征收房屋时房屋的市场价。房屋的具体价值,应当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由被拆迁人协商一致选定,如果被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协商选定,则由房屋拆迁部门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
签订买拆迁安置房合同要求注意:首先确认该拆迁安置房是否持有房产证,其次拆迁安置房其实质也是一种商品房,可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就交易时间受限来说,过长的交易周期比一般的房屋交易风险更大,对于税费也要做好相应的心理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