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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失业金的领取是离职后办理,按月领取,离职原因不能填写辞职否则无法领取失业金,失业金按月领取,失业后办理的保险只有养老和医疗保险,在单位里才能缴纳5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没必要担心失业期间的工龄问题,本身养老保险是累计制,养老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
缴费年满15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可以的,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规定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
地方办理的失业保险可以回老家领取失业金,在地方享受失业保险,首先向转移地的经营机构申请。符合异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具体程序是,
一、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
失业保险金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是指的国家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在一定期间内,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要领取失业保险,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已经参加失业保险
个人交养老保险的,应当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交。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帮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让当事人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当事人应当按月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
子女不交养老保险,老人一般不可以领养老金。老人过60岁,如果子女没交养老保险不可以领养老金。保险法实施以前,年满60岁的老人领取养老金的,子女应尽缴纳养老保险的义务。如果是城镇居民的话,子女交不交养老保险和60岁老人领不领养老金是没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