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车辆损失保险的主要责任是: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雷击、暴风、暴雨、龙卷风、洪水、海啸、地陷、泥石流等;运载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的场合)。 车辆损失保险的除外责任
(一)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其机动车辆,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并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 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
首先明确一下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责任范围和理赔依据。1、交强,是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应的理赔责任,它承保的主要是对第三方人员的伤害造成的经济赔偿,如果身故,受伤,最高赔10万元,而如果只有财产的损失,则最高赔
车主未按照法律的规定交纳交强险,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损失先行赔偿,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的责任限额内实行无过错赔付责任,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机动车损失险不是交强险。交强是国家强制上的保险,车辆损失险是商业险。交强险是保障人和车辆的,而车损险只保障车。交强险分责任和非责任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
车主未入交强险,赔偿责任如何承担,各个法院关于这个问题是意见不一的,对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损失如何赔偿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后,无论机动车一方是否存在过错,车主都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唯一的例外,就是如果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一方故意碰瓷的,机动车车主这时才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来说,如果
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如下: 1、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赔偿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2、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
担保合同未生效,也不意味着有过错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就算双方没有成功订立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条的规定,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另外需要注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的规定,合同不生效的,也不会影响合同中有